行政处罚决定书文号
处罚名称
处罚事由
处罚依据
处罚结果
处罚决定日期
处罚机关
处罚专业
1
新卫医罚
[2024]001
李冬梅
未按规定实施医疗质量安全管理制度
《医疗纠纷预防和处理条例》
第四十七条第(一)项之规定
警告并处罚款人民币20000元
2024.05.27
新宾满族自治县卫生健康局
医疗卫生
2
[2024]002
孙金莲
未取得《医师资格证书》《医师执业证书》在新宾满族自治县新宾镇熠林美容美发屋内擅自开展医疗美容活动
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医师法》第五十九条,《中华人民共和国基本医疗卫生与健康促进法》第九十九条第一款
罚款人民币20000元,没收违法所得人民币1000元
2024.05.31
2024年6月3日