1 | (新)市监药处罚〔2024〕3号 | 使用劣药案 | 新宾满族自治县修正堂中医馆 | 《医疗机构执业许可证》登记号码:91210422MACREE3A99 | 修俊鹏 | 自2023年9月11日至2024年6月7日期间,使用劣药“鹿角胶”和“龟甲胶”。“鹿角胶”使用数量为360.00克,“龟甲胶”现场发现数量为24.00克,两种药品使用价格均为3.00元/克,使用获违法所得1000.00元,涉案货值金额合计为1072.00元。 | 其行为违反了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九十八条第一款、第三款第(五)项之规定,依据《药品管理法》第一百一十七条第一款、第一百一十九条、《辽宁省药品监督管理局行政处罚裁量权适用规定》第九条第一款第(二)、(四)项、第十四条之规定,责令当事人改正违法行为,并处罚如下:1、没收违法使用药品“龟甲胶”24.00克;2、没收违法所得1000.00元;3、罚款20000.00元。 | 主动履行,已于2024年07月23日履行 | 新宾满族自治县市场监督管理局,2024年07月23日 |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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